兰州大学经济学院logo

兰州大学 ENGLISH

学院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学院端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复试通知

考生登录经济学院官网查看复试名单(http://jjxy.lzu.edu.cn/col_tzgg/202203/0B5AB888867C48F7C442657BD78B046C.htm),进入复试考生需提前通过钉钉号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本人复试信息。

三、复试内容

详见《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http://jjxy.lzu.edu.cn/col_tzgg/202111/09FED3A27A42EE5E2CC4A1E336DEFEA0.htm)。

四、材料提交

准考考生须于复试前添加工作人员好友并提交相关材料(复试名单中序号1-12:材料提交钉钉que7373733;13-24:钉钉dong1123922514;25-36:钉钉hu246801357;),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编号命名后,以电子版压缩包形式形成考核材料。根据分组方式分别添加工作人员的钉钉号,验证信息为“姓名+身份证号”。通过钉钉将考核材料发送至对应的工作人员处,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考核材料”命名,发送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未能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时间截点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

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扫描件),或境外学位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3)诚信考核承诺书签字后的扫描件。

(4)完成填写的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电子版。

(5)手持身份证的正面头部照。为确认考生身份信息,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脸部清晰且不能被遮挡,要保证身份证上所有信息清晰完整,要完整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做任何修改。

(6)提交申请材料中其它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7)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设备与环境

(一)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待定。

学院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予以安排,确定后第一时间在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时刻关注官网。

(二)  复试设备与环境

学院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双机位”,采用腾讯会议、钉钉(主机位)

在线面试所需音频、视频采集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提前在设备中安装钉钉软件、腾讯会议软件。

1.良好的网络环境。

2.应试所需所有设备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严禁应试期间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3.应试环境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应试期间保持安静整洁、无遮挡、无死角。应试考生须独处独立空间,严禁他人进出考场,否则考试无效。

4. 应试期间摄像头应始终保持清晰。

六、复试流程

(一)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

考试方式学院通过“钉钉”公布试卷内容,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进入线上考试室,全程打开本人摄像头与麦克风,并手写作答,作答完成后将本人签名后的试卷拍照传给监考老师。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面试

1.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按照具体分组,添加面试专家组秘书钉钉号,在秘书指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设备和网络正常。

2.考前工作人员向考生发布通知,对候考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及设备调试,进行考核前面试模拟预演。

3.由工作人员1在场外通过手机端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及设备调试,并通知候场。

4.考生在接到工作人员2邀请后方可进入会场,未经邀请不得进入。考生进入面试室,按照工作人员指示,首先将摄像头旋转360度,调整好后进行自我介绍,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5.考生面试结束后退出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

6.考生退出面试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网络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专家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面试安排或面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六、发布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照《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七、复试过程中违纪处理办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决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决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考核期间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方网站。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 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doc

附件3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网络应试平台使用指南(考生版).docx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3月26日


icon

Copyrights © 2018 - 2024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0000336号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018室 联系电话:0931-8912624 传 真:0931-8912467 邮 编:730000

手机站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