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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

为切实落实《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机会,构建更为宽松的转专业氛围,我院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必备条件

1.2020级在读本科生;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对经济学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发展潜质

3.第一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具有较好的数学基础;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的学生;

2.有过相关科研经历,如参加过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项目、挑战杯等活动并表现突出,或者在有关期刊发表论文者。

二、拟接收人数

拟接收5人

三、工作程序

(一)转出申请

申请人于4月28日至5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将于5月10日前完成转出申请审批。

申请流程:通过学校OA系统申请(oa.lzu.edu.cn),在“流程” —“学生事务”—“本科生转专业流程”,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提交成绩单(由学校个人工作台my.lzu.edu.cn本科生成绩证明自助生成下载,OA中有详细说明)等有效申请材料。

(二)转入申请

申请人于4月28日至5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入学院将于5月14日前完成转入申请审批。

申请流程:通过学校OA系统申请(oa.lzu.edu.cn),在“流程” —“学生事务”—“本科生转专业流程”,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提交成绩单(由学校个人工作台my.lzu.edu.cn本科生成绩证明自助生成下载,OA中有详细说明)等有效申请材料。

四、考核方式

依据笔试考核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个人成绩单中“必修限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笔试科目:高等数学(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

考试时间及地点:5月20日14:30-18:00,榆中校区(具体地点待定)。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携带材料:学生证、校园卡、个人成绩单(必须教务处盖章)。

五、降级要求

公示期确定转入我院的学生,转入后随下一年级学习(学籍转入下一年级),且必须修满四年并取得学院教学计划中规定全部课程的学分,原则上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8912467;5292090)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本部齐云楼1026办公室;兰州大学榆中校区25号楼315办公室。

 

                                     经济学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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