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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2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何文盛 马龙泉

副组长:潘永昕 孙文华

成  员:张  古 邓金钱 李  昊 徐远华 唐佳欣 李海霞

二、专业分流安排

(一)分流对象

2022级经济学(基础理论班)、2022级经济学类1班、2022级经济学类2班、2022级经济学类3班,共173人(含1名体特生)。其中经济学(基础理论班)41人,经济学类131人,体特生1人。

(二)分流专业

学生可选择专业:经济学(基础理论班)、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根据学院各专业培养条件,就业与升学情况,结合学生志趣和志愿,对各专业学生规模控制上限:经济学(基础理论班)50人,经济学30人,金融学40人(含1名体特生),金融工程3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32人。

(三)分流方式

学院统筹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

(四)成绩计算方式

以前三学期“必修限选平均学分成绩”为最终成绩,经济学类1班、经济学类2班和经济学类3班以此最终成绩进行年级排名,经济学(基础理论班)不参加此次排名。必修限选平均学分成绩相同时,结合英语四级成绩高低确定最终排名。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经济学(基础理论班)前三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自动转入经济学专业,不再参加专业分流,其他同学在原班级学习。

2.经济学类1班、经济学类2班和经济学类3班学生分别从经济学(基础理论班)、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中选择一个专业。其中:经济学类1班、2班和3班年级排名在前60%且前三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可申请转入经济学(基础理论班),申请人按照年级排名依次递补。

3.经济学类1班、2班和3班每名学生可依次填报3个专业选择志愿,成绩优先,遵循志愿。

4.录取专业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六)时间安排

6月28日,公布《经济学院2022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6月28日-6月29日,学生阅读方案、考虑志愿

6月30日,全体2022级经济学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线上填报志愿,每人限填一次,以首次填写内容为准,填报后不可更改

7月2日,学生对录取志愿确认签字

7月3日-7月5日,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三、其他事宜

本方案解释权归2022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经济学院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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