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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0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0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郭爱君 马龙泉

副组长:潘永昕 冯  磊 汪晓文 张永雷

成  员:梁海兵 张文菲 王及斐 王  方 唐佳欣 张永禄

二、专业分流安排

(一)分流对象

2020级经济学(基础理论班)、2020级经济学类1班、2020级经济学类2班、2020级经济学类3班,共168人(含3名体特生)。 

(二)分流专业

学生可选择专业:经济学(基础理论班)、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根据学院各专业培养条件,就业与升学情况,结合学生志趣和志愿,对各专业学生规模控制上限:经济学(基础理论班)45人,经济学30人,金融学40人(含3名体特生),金融工程3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30人。

(三)分流方式

学院统筹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

(四)成绩计算方式

以前三学期“必修限选平均学分成绩”为最终成绩,经济学类1班、经济学类2班和经济学类3班以此最终成绩进行年级排名,经济学(基础理论班)不参加此次排名。必修限选平均学分成绩相同时,结合英语四级成绩高低确定最终排名。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经济学(基础理论班)前三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自动转入经济学专业,不再参加专业分流,其他同学在原班级学习。

2.经济学类1班、经济学类2班和经济学类3班学生分别从经济学(基础理论班)、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中选择一个专业。其中:经济学类1班、经济学类2班和经济学类3班年级排名在前60%且前三学期必修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可申请转入经济学(基础理论班),申请人按照年级排名依次递补。

3.经济学类1班、经济学类2班和经济学类3班每名学生可依次填报3个专业选择志愿,成绩优先,遵循志愿。

4.分流专业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六)分流时间

6月1日,公布《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0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召开2020级专业分流动员大会。

6月2日-6月4日,学生选择专业。

6月6日,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三、其他事宜

本方案解释权归2020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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