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委发〔2016〕1号)的相关规定,经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审核申报,学院党委预审,韩少冉、李赟洋2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预审合格,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2年5月11日至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院党委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
联系人:张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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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