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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知行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学院各班:

为激励经济学院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199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校友梁永强、李波捐资,在学院设立“知行奖学金”。根据《知行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相关内容及捐资人意愿,现将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大二、大三年级)和全日制非在职在籍研究生,其中博士生和学术硕士修学年限不超过3年,专业硕士修学年限不超过2年。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生活简朴。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班级或专业)前30%。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包括学院通报批评)。

奖励方式

“知行奖学金”奖励本科生8人、研究生2人,每人每年5000元。

评审流程

本科生: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一份成绩单(加盖学工组公章)。2.学工组进行初步评议,初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知行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3.经评定小组审核合格,评审结果于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进行调查复议。

研究生:1.学院研工组通知参评范围内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征求导师意见。2.重点考虑申请人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学术和科研成果、参加导师课题工作的情况。3.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进行调查复议。

学院将终审结果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审批,按名册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终审结果报捐赠方备案,并邀请捐赠方参加颁奖典礼。

本办法解释权归经济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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