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经济学院logo

兰州大学 ENGLISH

学院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兰州大学2023年金融专业硕士(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专业简介

(一)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的历史源头——1913年设立的政治经济预科,开启了我国西北地区经济学教育先河。1939年设银行会计专修班,1940年设银行会计专修科,1941年添设政治经济学系及银行会计学系,1946年正式定名为经济学系。1998年,组建经济管理学院。2004年3月设立经济学院。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经济学专业和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甘肃省经济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和甘肃省经济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区域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兰州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和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政策研究中心,设立经济研究所、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西北人口研究所、西北综合开发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数量经济研究所六个专业研究所,着力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院、区域金融研究院等新型高校智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和县域经济研究院已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名单。

(二)专业简介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从201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数十年来,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厚基础、精实务、有专长”的培养理念,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培养了掌握扎实基础理论和前沿方法工具,熟悉宏观经济和金融运行规律,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厚植人文修养和科学素养,具备良好金融伦理和职业操守,能够适应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变革并胜任金融实务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随着社会对金融硕士专业人才需求日益旺盛,仅仅通过培养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金融人才的需求。为此,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在继续招收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3年非全日制金融专业硕士有四个培养方向:1.银行运营与管理方向:以现代金融学理论为基础,熟悉商业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运作,掌握银行业务及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有关理论与基本技能,能够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现实问题,具备较强银行运营和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2.金融市场与投资方向:以现代金融投资学理论为基础,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产品定价及风险管理理论与基本技能,能解决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和理财规划现实问题,适应投资银行和其他市场化机构改革发展趋势的专门金融人才。3.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方向:以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为基础,掌握风险管理的基本技能,通晓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运作,熟悉风险管理一般流程和金融监管的基础法规,能够解决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现实问题,可以利用金融审计方法解决金融监管中的现实问题,能够胜任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机构实务工作的高级人才。4.公司金融:以现代公司金融理论为核心,掌握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通晓公司金融实务,熟悉各种融资策略、金融工具以及资本市场运行规则,能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融资、投资与风险管理,具备公司财务管理和投融资技能的高级金融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金融相关领域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非全日制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招生计划

2023年拟招收非全日制金融专业硕士(专业代码:025100,不区分研究方向)人数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届时具体公布的人数为准(2022年度实际招生人数25人)。

五、初试与复试

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考试科目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431 金融学综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经济学说史、统计学。

复试笔试科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二)报名时间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确认时间

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时间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复试安排

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二)培养方式与学费标准

专业

金融

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非脱产在职学习

学制

3

上课地点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

授课方式

集中授课

学费标准

5.8万元/学年

可获证书

毕业证、学位证

七、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金融专业学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九、招生咨询

(一)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联系部门:经济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467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齐云楼1026室

邮箱:xiaom@lzu.edu.cn

网址:http://jjxy.lzu.edu.cn/

(二)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传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网址:http://yz.lzu.edu.cn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icon

Copyrights © 2018 - 2024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0000336号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018室 联系电话:0931-8912624 传 真:0931-8912467 邮 编:730000

手机站二维码